潜江市浩口等四个镇(处)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浩口片)艾桥村、洪场村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J-2017-3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潜江市浩口等四个镇(处)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浩口片)艾桥村、洪场村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土资批〔2014〕9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潜江市国土整治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冠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潜江市浩口镇艾桥村、洪场村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7万元 ,3.5m宽水泥路总长2621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建议按标段填写合同估算价) 1007000.00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01-15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1、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备案且不在处罚期间的施工企业。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3、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还应提供项目经理、五大员从投标开始到合同签订人员驻场只承担本项目并且不变更的承诺函。6、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4、2015、2016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且无亏损)。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7、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质检员、材料员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在册人员;且经省国土整治局网上查询拟派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应有在建项目(包括中标公示期的)。如未按以上要求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人员未备案、有在建项目和已中标的,不得报名),已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8、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代表人是指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或者项目经理或者法定代表人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潜江市范围内(不含江汉油田)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内至少承接过1项与本项目工程内容相似的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者必须登陆(www.qjggzy.cn)),注册成为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并取得CA认证锁后,方可凭CA认证锁登陆到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请按照操作手册进行企业注册,录入企业各项信息后,到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CA认证锁)。具体操作参见(网址:http://www.qjggzy.cn)。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 2017 年12月 27 日上午8:00 时 至 2018 年 01月 02日下午17:00 时 期间,登陆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qjggz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在开标时缴纳,不予缴纳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01月10日8 时3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1楼 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jggzy.cn)、http://www.hbggzyfwpt.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潜江市国土资源局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潜江市国土整治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冠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潜江市东方路6号 地 址: 潜江市潜阳西路29号
邮 编: 433199 邮 编: 433199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钱工
电 话: 0728-6252200 电 话: 0728-810199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410113208@qq.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日期: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