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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人民检察院2号楼办公电梯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依据潜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潜代采【2017】406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冠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潜江市人民检察院2号楼办公电梯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编号:HBGY-2017-083;2、采 购 人:潜江市人民检察院; 3、项目名称:潜江市人民检察院2号楼办公电梯安装项目; 4、谈判内容: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潜江市人民检察院2号楼办公电梯安装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控制金额:750000.00元(所有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控制金额); 7、服务期:8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和地点1、持合法、有效的证件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2、供应商可在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公休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北冠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潜江市潜阳西路29号)登记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冠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潜江市潜阳西路29号);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5:00分。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传真:189726193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冠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工 电话/传真:0728-8101997 联系地址:潜江市潜阳西路29号 六、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日期: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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